北京:生育津贴将直接发给参保女职工

02月01日 13:50
【北京:生育津贴将直接发给参保女职工】自1月31日起,北京企业参保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、引(流)产后,如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,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。此前,北京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通常先发放至参保单位账户,再由单位转发给女职工。此次企业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调整为直接发放至本人,机关事业单位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津贴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。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,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;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,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;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,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,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予以补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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